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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閃這個字好像很流行
吃飯時看到情侶心裡就會想"幹 吃個飯也要被閃"
晾衣服時看到情侶腦海裡立刻浮現"晾個衣服自己來就好了啊 閃個屁"
......ETC
其實仔細想想
好像沒什麼嘛(?)
男歡女愛很正常嘛?不然我們也不會出現~
只要不要像這樣太超過就好了啊=>疊字禁止
話說閃光這個字眼是在哪出現而流行的?
以下是姿勢佳的回答( ′-`)y-~
閃光,即"閃光彈"之代稱,原本是一種軍事上用的投擲武器。
類似手榴彈,但差別在手榴彈是靠爆炸產生的碎片傷害敵人,
而閃光彈則是能在爆炸後產生瞬間極強的光芒,
主要用途有二:
1.照明用途(就是往空中丟,能短暫的看到某塊大地上的敵軍或建築,
2.攻擊用途(就是趁敵人無防備之時,往敵人附近丟,其產生之劇烈
刺激之光芒足以讓敵人士兵短時間內跟瞎子一般任你屠宰。
後來被鄉民或現代人引伸為"男女朋友"或"情侶"之意思,
是因為如果今天我是個沒有女朋友的宅男,
看到自己同學有女(男)朋友或者在大街上看到許多情侶,
頓時有種 "為什麼我沒有?" 的那種被刺激或被傷害的感覺,
而就像玩戰爭遊戲走到一半突然被人家丟"閃光彈"一樣很傷,
所以後來為形容路上情侶太多就會說: "路上到處都是閃光彈!"
或者用來白木自己同學當眾親熱就會說: "後! 某某某! 大白天還放閃光彈!"
就是大概因為這樣!
所以稱自己男友"閃光"只是一種半詼諧 半自損的謙稱
而後來許多的新詞 如: "戴墨鏡" "可魯" "閃光" "瞎了" ...
至於誰第一個取的,我想網路這麼發達,恐怕很難去考證囉!
都是跟這有關! 不知道這樣子解釋夠不夠明白。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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